酒店业应该如何把握“营改增”的红利?
发表日期:2016-08-10 浏览量:3320
来源:中国旅游报
日前,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和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均因以借“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而被罚200万元。事实上,“营改增”试点工作在饭店行业实施前夕,就曾有个别高端酒店企业借机涨价,此次重罚再次引发关注。那么,3个月过去了,饭店行业“营改增”实施情况如何?“营改增”在释放政策红利的同时,又给行业带来了哪些挑战?
1、“营改增”不是“营加增”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报,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贴出《关于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的通知》,以“营改增”为由,宣称加收“增值税”,菜品价格上涨6%;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在明知“营改增”取消了营业税并且可以获取水、电、固定资产采购等进项做抵扣的情况下,执意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餐饮食品价格,引发了消费者举报。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解释重罚原因时表示,酒店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上述两家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涨价,在原有价格上直接增加增值税的收费方式,会让消费者误认为“营改增”是在征收营业税基础上新增了增值税,不仅违反了《价格法》,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向市场提供了错误信号,误导部分消费者认为“营改增”就是“营加增”,不利于“营改增”顺利实施, 事情性质严重。
很多业界人士对记者表示,以上两家酒店借“营改增”涨价确实没有道理,第一,没有告诉消费者营业税被减掉了;第二,也没有告诉消费者虽然税率从5%的消费税改为6%的增值税,但可以层层抵扣。
据了解悉,5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饭店企业按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下分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其中,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饭店为小额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税负直接下降40%多;而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饭店为一般纳税人,征收6%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多为高端酒店,6%的增值税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表面上看税率是增加的,因此个别企业在没有透彻理解‘营改增’政策或对政策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误认为增值税税率等同于税负增加,希望通过向消费者转嫁增值税,维持酒店收入水平。”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分析认为,另一种可能情况是,酒店需要一定时间(一般来讲2至3个月)来完成向供应商付款以及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在“营改增”最初一两个月,一些酒店因不能及时取得进项抵扣而认为导致税额增加,进而引发涨价想法;再就是自己本身也想上调价格,看其他酒店涨价,在没有进行充分分析研究的情况下,简单跟随涨价。
“增值税税制国际通行,我们出国住酒店或就餐时,会发现其账单由净房费(餐费)+增值税+服务费构成,于是5月1日“营改增”实施前夕,个别知名国际品牌酒店也想按此结构结算,由营业税税制下的‘原金额+15%服务费’变为了‘原金额+6%增值税+15%服务费’,错误地成了‘营加增’,从而引发消费者投诉。”上海星硕管理咨询首席咨询官袁学娅分析说,通俗讲,“营改增”就是将“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允许进项抵扣,仅对增值部分纳税。“层层抵扣后,对饭店降低税收成本是有利的。”
2、普遍感觉“税负降了”
实行“营改增”后,昆山金陵大饭店业主钱娟最深切的感触就是“税负降了”。她说:“5月份刚开始时,抵扣项目不明确,税负降得不多,较以前5%的营业税降了0.8%,6月份降了1.9%。”记者了解到,昆山金陵大饭店6月份的营业额约473万元,如果按5%的增值税税率,需要交纳24万元左右的税,但按增值税税制,在对食材、固定资产、水电气、布草洗涤等费用抵扣后,税金约为14.7万元,税负降低9万多元。“就增值税而言,工业企业最高,是17%,但也可以层层抵扣,真正交的税并不是营业额的17%,饭店业6%,抵扣后真正的交的也不足营业额的6%。”钱娟说。
深圳深航国际酒店今年5月1日开出了深圳市生活服务业第一张增值税票。5月过渡期时,该酒店实际减税0.9万元,6月起实际税负为3.23%,较“营改增”前降低2.3%,预计到5到12月实际税负减少200万元,经营利润率“营改增”后提升3%。
北京护国寺宾馆5月份的税额与原来相比是增加的,6月份持平。“原因是刚实行‘营改增’时,宾馆很多原材料等采购项目及水、电、气等拿不到增值税专票,没法抵扣,宾馆面临供应商的调整,要去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拿抵扣专票。”北京护国寺宾馆总经理段祺林说,除了水电气公司,携程、艺龙、去哪儿网等OTA也刚刚和宾馆签了专票抵扣协议,相信随着增值税抵扣链条逐一打通,企业税负减少能真正落到实处。
碧桂园酒店集团5月至6月累计增值税税负与3月至4月上缴营业税时相比,下降约0.6%。碧桂园酒店集团副总经理赵必强说,“单纯从5月至6月数据看,税负下降不算明显,主要原因是抵扣发票滞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税负还将继续下降。”
“‘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行3个月,远洲酒店集团旗下酒店的税收整体下降了4.5%。”远洲集团CFO王鸿斌告诉记者,原计划会下降得更多,但因为这几个月的部分货款是1至2月份的,无法用以抵扣。王鸿斌预计,到10月份以后,远洲酒店集团旗下酒店的整体税负会继续下降2%至2.5%。
据了解,饭店行业大多数企业都在积极落实“营改增”政策,主动调整内部的经营管理、发票管理及供应商管理,以适应税改。即便遇到进项抵扣、税率适用、发票开具等尚不明确的个别问题,也在积极与当地财税部门沟通,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渠道。
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店“营改增”需要把握以下两点:第一点是国家推行“营改增”的指导思想是使企业税负只减不增,降低税率,扩大增收范围。第二点是纳税人须规范行为,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增值税的进项税发票,进行层层抵扣。“如果没有足够用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的话,降低税负的目标可能很难实现。”
3、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国家推行‘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降不增’绝不是一句空话。”赵必强说,要真正享受政策释放的红利,一是要精心设计酒店业务,确保酒店的各个业务环节处于增值税链条中,合理进行进项抵扣;二是相关负责人应吃透政策,进行业务流程梳理、供应商筛选、销售和采购合同梳理及相关业务培训等;三是要精准会计核算,避免不同税率业务未分别核算而被从高征收。
“‘营改增’不只是财务部门的事儿,还牵涉到销售、对员工的培训,因为餐饮、住宿、会议要分类开具专票,‘营改增’刚施行时,有些企业客户不耐烦,销售要向他解释。” 金陵连锁酒店苏南区域总经理、昆山金陵饭店朱宁杰说。
“酒店房费、餐饮税率是6%,销售月饼等货品17%,接送客人去机场如果按服务算是11%,此外,还有很多项目,各地税务部门理解也不一样,酒店也拿不准,因此期待财税部门能尽早出台统一的细则。”钱娟说。
赵必强说,以开发票为例,部分城市的税务部门允许酒店餐费和房费在同一张发票分行开具,部分城市则不允许。另外,在农产品采购方面,酒店从不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供应商处购进自销自产农产品,若供应商享受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各地税务部门执行标准也存在差异,希望总局予以明确。”
对财务、采购和销售人员、各部门服务人员以及总经理的系统培训也很重要。王鸿斌坦言,“现在经过培训后,酒店采购人员就很明确地知道要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方合作,清楚哪些发票可以用来作为进项税抵扣。”
“‘营改增’对行业而言,的确有红利,但也对整个行业的规范管理、运营模式、财务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挑战。”袁学娅说。
就当前遇到的突出问题而言,赵必强说,一是增值税税制下,房费由净房价+税款组成, OTA渠道合作单位目前依然要求除净房价外,税款部分也需计算支付佣金。二是刷卡手续费方面,目前只有收单银行部分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卡行、结算平台部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建议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能够帮酒店企业协调解决。
增值税也让管理公司费用收取、预算指标的制定也产生了变化。华美顾问机构首席知识官赵焕焱说,增值税使房价从原来含有5%的营业税变为不含税,对房价、每间可供房收入、毛利润产生了影响。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营改增”应该不会对双方造成显著的涨价压力,酒店管理公司和业主可能需要重新商议管理费的计提基数。
“酒店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一方的销项税即另一方的进项税,管理公司在抵扣之后也应该是减负的。”袁学娅认为。
“‘营改增’全面覆盖的目的是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结构性减税。酒店的不动产租金、装修费、消耗性日用品、燃气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外包服务费、电话费、上网费、咨询费、广告费、物料采购费等,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胡根荣建议,酒店应制定完善的采购政策,通过供应商的议价和选择,进行成本控制。另外,在通盘考虑进项端、销项端以及整体税负、利润影响的情况下,研究定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