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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苏省旅游协会景区分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6-14     浏览量:4760

各市旅游局(委)、旅游协会,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旅游局、旅游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推进旅游协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促进我省旅游协会朝着分类指导服务和专业化方向发展,根据今年年初江苏省旅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通过的《江苏省旅游协会关于成立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分会的决定》,经省旅游局党组同意、省旅游协会研究决定,拟于今年7月下旬组建江苏省旅游景区分会,并召开江苏省旅游协会景区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

        为了做好景区分会的组建工作,请各市旅游局和旅游协会接此通知后,下发至各A级旅游景区,广泛动员A级旅游景区在自愿基础上报名入会,并积极推荐各地管理服务水平较高、市场知名度较大的具有地区影响力和代表性的A级景区点作为省旅游景区分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候选单位(须征得被推荐单位同意)。候选单位的推荐标准为:理事单位须为3A级以上景区点,常务理事单位和副会长单位须为4A级以上景区点。

        江苏省旅游协会景区会费标准是:会长单位1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元/年,会员单位500元/年。根据省旅游协会章程规定,已加入省旅游协会的单位在加入景区分会时不必重复缴纳会费(同为江苏省旅游协会成员和景区分会成员的单位仅需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标准就高不就低)。

        请各市旅游局会商本市旅游协会确定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一名,并于6月20日前将责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上报。7月15日前将景区分会申报表及推荐表(见附件2、3)汇总上报,联系人:黄俐,电话/传真:025-83478677,工作手机:18963601689,邮箱:hl9002@qq.com,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江苏省旅游局(210003)。

        凡希望了解我会章程等相关情况的单位,请于6月25日后登陆江苏省旅游协会网站(www.jta-travel.org)查询并下载。
特此通知。

附:1.江苏省旅游景区分会筹备工作联系人表
2.江苏省旅游景区分会申报表
3.江苏省旅游景区分会推荐表

江苏省旅游局              江苏省旅游协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