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旅游协会发出学习、宣传和贯彻《旅游法》倡议书
发表日期:2013-05-25 浏览量:2629
倡议书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旅游法》的制定,是对我国旅游业30多年发展经验的总结;《旅游法》的颁布,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旅游法》的实施,是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重要的制度保证。学习贯彻实施《旅游法》是一项事关全局和旅游业长远发展重要工作,有利于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利于促进行业的科学发展和健康发展。
为了推动全省旅游行业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旅游法》,江苏省旅游协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全省旅游行业要积极行动起来,推动《旅游法》的宣贯。贯彻实施《旅游法》是全省旅游行业的大事,是全社会、全行业的共同责任。全省各级旅游协会要统一思想,认清责任,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自觉把《旅游法》的宣贯工作抓实抓好。
二、全行业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旅游法》,大力宣传《旅游法》。准确把握《旅游法》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观念和意识。各会员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行业形成深入学习《旅游法》的良好氛围。
三、树立诚信守法意识,自觉规范经营管理活动。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旅游法》的内容,杜绝欺客宰客、低价恶性竞争、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及增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旅游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服务。
四、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提升全省旅游服务质量。各会员单位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旅游法》的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争取得学习实效,在宣贯过程中全面提升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对客服务水平。
五、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方式,提高游客的文明水平。《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权益提供了保障,同时对旅游文明行为提出了要求。旅游者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旅游文化的传播者和区域形象的展示者。
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旅游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旅游行业以及会员企业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旅游法》热潮,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水平,为推动江苏旅游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强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旅游协会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