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协会 旅协发[2017]11号 举办首届中国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4-01 浏览量:4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关于扩大旅游购物消费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菅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关于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支持地方和行业协会办好博览会、时装周、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等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五十六个民族大团结。中国旅游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包头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举办首届中国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举办时间:2017年9月1-4日
(二)举办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国际会展中心
二、办展宗旨
首届中国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节约化的办展思路,遵循“市场运作为主,行政推动为辅”原则,以“旅游商品创新与交易”为核心,以积极引导促进旅游购物消费为目标,进-步优化参展商品和参展主体结构,更加突出新科技、新
业态和新产品,努力把首届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培育成全国性、专业化、品牌化的重要展会。
三、主要内容
首届中国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的主题是“民族特色、创新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展会、同期活动和配套活动三部分。
(一)主体展会包括:
拟设置五个室内展馆和一个室外展区。分别为省市主趣馆、内蒙古主题馆、地方特色商品馆、国际馆、大赛展区、装备展区、房车与露菅装备和军事旅游装备展区。
五个室内展馆和一个室外展区分别展示五十六个民族的旅游特色食品、旅游茶品、旅游饮品、旅游酒品、旅游纺织品、旅游电子产品、旅游电器产品、旅游陶瓷产品、旅游玻璃品、旅游金属品、旅游合成品、旅游日用竹木品、旅游皮毛品、旅游化妆品、旅游个人装备品、旅游鞋帽、民族旅游首饰、民族旅游玩具、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户外用品、大型旅游装备、旅游安全防护用品。
(二)同期活动包括:
1.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2.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三)配套内容包括
1.各省市民族旅游商品交流会
2.各省市民族旅游商品贸易洽谈会
3.民族旅游商品扶贫义卖会
4.民族旅游商品微商大会
5.民族旅游商品电商大会
6.民族旅游商品主题推广日
7.民族旅游商品银企对接会
8.全国自驾游露营地论坛
9,民族旅游商品新品系列发布会
四、相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举办好首届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是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的具体举措,是丰富民族旅游商品内涵、引导和推动旅游购物消费的现实需要。各省(区、市)旅游部门、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要充分认识举办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研究,抓好展会的宜传组织各项工作。
(二)积极组织参展
各省(区、市)指定专人负责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的组织和联络工作,积极动员和鼓励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采购商参展参会。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省(区、市)旅游部门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附件1)传真至包头市旅游局0472-5618861和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010-85166822,具体参展事宜请直接联系展览招商部。
1.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
联系人:陈斌 张翠芳
联系电话:010— 85166820
传 真:010-85166822
2.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
联系人:来苏棠 付银春
联系电话:15849380483 15924418845
传 真:0471-6968561
3.包头市旅游局
联系人:贺凤兰 付耀峰
联系电话:0472—5618861 18647228415 13848428681
传 真:0472-5618861
4.展览招商部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10-84602883 13911221257
传 真:010-84602861
附件:1.首届中国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联络回执
2.首届中国民族旅游商品博览会总体方案
中国旅游协会
2017年3月22日